根据2004年3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020年,因新冠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4个省市综合考虑企业的困难和职工收入的稳定,宣布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全年仅有3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均是在2019年末和2020年1月疫情大规模爆发前做出的决定。根据各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局)网站过去五年的数据,2016年全国共有9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共有19个,2018年15个,2019年8个,2020年3个。截至2021年9月1日,全国已有13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公布了今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分别是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江苏省、天津市、湖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省、江西省和西藏自治区和甘肃省。
截至2021年9月1日,已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市具体情况请参见下表(按第一档工资高低排序):
备注:* 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档调整为三档;
** 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专指中国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划分的区域等级。
从调整频率上来看,根据国际劳工组织2021年3月9日发布的《中国最低工资的制度特点》,"各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频率不一,即这次调整到下一次调整之间的时间间隔可以是1年到3 年以上。只有北京和上海在2012 年至2019 年间每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许多省市将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维持在30个月以上不变。"截至2021年8月20日,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广东、四川、云南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3年未发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
调整后,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仍位列全国首位,达2590元。截至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全国位列第一的上海与末位的安徽(第一档1550元)已存在高达1040元的差值,可见我国贫富差距问题依然有待改善。在增幅方面,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11.77%;湖北省第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幅排名第一,增幅达21.6%,湖北省各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均上调300元。全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11.83%;江苏省第三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14%,在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中增幅最大。
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各地规定不一。中国企业联合会2016 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在我国32个省市中,只有北京、上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劳动者个人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失业、医疗保险,其他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都包括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