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药品审评审批改革以来,我国的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以下简称原辅包)逐渐进入关联审评审批阶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总局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46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 第56号)》等法律法规,原辅包登记人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平台进行原辅包相关资料的登记与提交,原辅包获得登记号后,CDE平台公示相应原辅包的登记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和生产地址等基本信息。
药用辅料和药包材 : | 登记人依法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平台进行相关登记,境内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生产商作为辅包登记人应当对所持有的产品自行登记;境外生产的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可委托中国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
登记目标: |
完成平台登记后通过形式审查的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拿到 “I”状态的登记号,与制剂关联审评时通过技术审评,登记号的状态由“I”变为“A”。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总局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关联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46号)
-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 第56号)
● 对登记资料进行差距分析,风险评估并指导客户进行补充完善。
● 负责外文登记资料的专业翻译、校对。
● 负责登记资料编写、整理及递交。如有需要,可提供登记资料编写大纲、证明性文件模板。
● 全程跟踪CDE审评进度,积极与审评员沟通、回复专家提问或递交补充资料。
● 指导CDE技术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内容回复及资料递交。
● 如有需要,可负责注册检验申请、送样、跟踪及问题解决。
● 如有需要,可协助GMP部门为延伸检查提供服务。
● 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资料变更维护,包括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及基础信息变更。
● 年度报告资料制作与提交。